儀器批發網用戶在發布產品信息前,應當仔細閱讀本《禁止 & 限制發布的供求信息產品規則》,并予以遵守。由于發布下列產品信息所引起的法律責任由相關用戶完全承擔,與儀器批發網無關。一旦發現有任何違反本規則的產品信息,儀器批發網有權立即予以刪除,并保留警告,暫停服務,直至終止服務的權力。請各位用戶自覺遵守。
一、禁止發布供求信息的產品:
1、毒品;
2、劇毒化學品;
3、興奮劑;
4、原油;
5、地溝油;
6、部分用途的地溝油提取設備及提取技術;
7、野生動物、國家保護類動物、瀕危動物活體、內臟、任何肢體、皮毛、標本及其制品,特別是象牙、魚翅及魚翅類產品、玳瑁制品等;
8、國家或地方法律法規中明文規定重點保護的珍稀植物及其制品;
9、任何形式的發票;
10、股票、公司債券及其他證券,不具有效形和流通性的為收藏目的轉讓的情況除外;
11、彩票,不具有效形和流通性的為收藏目的轉讓的情況除外;
12、任何形式的國家機關的公文、證件、印章,公司、企業、事業單位、人民團體的印章,居民身份證。如企業公章,檔案,各類許可證、介紹信、學歷證書、身份證等;
13、偽造、變造的物品,如偽造的證件、票據、錢幣、執照和許可證等;
14、人體器官、遺體;
15、黃色淫穢物品、性服務;
16、含有反動、淫穢、種族或者宗教歧視或其他法律禁止內容的出版物、文件、資料等;
17、非法所得之物,如走私、盜竊或搶劫所得;
18、任何形式的槍支(包括槍支配件)、彈藥及仿真槍等,如槍械、槍械仿制品、子(炮)彈、槍支瞄準器、消音器、火藥、麻醉注射槍、射擊槍等;
19、易燃、易爆物品、有毒、有腐蝕性的化學物品,如火藥、炸藥等;
20、部分警用器材,如電警棍、手銬、腳銬、審核設備等;
21、管制刀具,如匕首、彈簧刀;
22、短信群發類硬件設備、短信群發類工具,如短信貓、CDMA MODEM、GPRS MODEM等;
23、竊聽、竊照等專用間諜器材,如針孔攝像機、隱形攝像機、眼鏡攝像機、口香糖攝像機、鋼筆攝像機、隱形耳機、具有竊聽功能的觀鳥儀等;
24、走私、翻新或造假的數碼類產品,如水(黑)貨、港行、歐版、三碼機、五碼機、山寨機等;
25、其他武器,如具有較大殺傷力的弓弩、吹箭、弓箭等;
26、其他可能危害他人安全或利益或用于違法目的的物品,如撬鎖設備(萬能鑰匙)、強效催情用品 / 藥品、解密軟件、導彈發射程序、個人私密資料、汽車反雷達測速儀、車用
電子狗、 GPS預警器、銀行卡復制設備、汽車防盜系統解碼器軟件、翻轉車牌架、遙控信號攔截器、加油機干擾器、汽車跑表器等;
27、地面衛星電視、衛星廣播類接收器材,如廣播發射臺、碟型衛星天線等;
28、賭具,如吃角子老虎機、透視麻將、透視撲克、紅光撲克、搖控骰子等;
29、煙草、煙草制品,如煙葉、香煙等。
30、任何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物品,如假冒名牌商品,侵犯他人版權或者專利權的產品;
31、流通人民幣,任何人不得出售或購買正在流通的人民幣;
32、根據《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管理辦法》第九條的規定,任何企業及個人不能發布“治療性功能障礙、腫瘤、糖尿病、艾滋病、癲癇、紅斑狼瘡、性病、乙肝、白癜風藥品、抗生素成品、麻醉藥品、精神藥品、醫療用毒性藥品、放射性藥品、興奮劑、戒毒藥品和醫療機構制劑的產品信息”,一經發布,管理員有權對發布者發布的信息及公司信息進行屏幕拷貝,存檔,并上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。特殊藥品及原料藥(等);具體管理辦法請查看如下法規。
1 )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管理辦法
2 )麻醉藥品品種目錄(2007年版)
3 )精神藥品品種目(2007年版)
4 )醫療用毒性藥品管理辦法
5 )放射性藥品管理辦法
6 )醫療機構制劑注冊管理辦法(試行)
7 )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關于公布戒毒藥品品種目錄的通知
8 )含興奮劑目錄所列物質的化學藥品及生物制品品種名單
9 )含興奮劑目錄所列物質的中藥品種名單
33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》第五十一條規定不得買賣的文物,如館藏文物,出土文物,國家保護級文物;
34、Email 地址列表、網址列表、在中國互聯網信息中心( CNNIC )注冊的域名;
35、無注冊號的磁帶或光盤,共享軟件; Beta 級或未公布的軟件;未同設備捆綁出售的 OEM 軟件;
36、國家法律規定適用許可證管理規定而不能提供相關許可證的產品;
37、國家法律、法規目前沒有批準的特殊服務行業,如私家偵探、債務追收、涉外婚介等;
38、醫療衛生服務信息,如醫療、預防、保健、康復、健康教育等;
39、根據法律、法規禁止銷售或本網站認為違反公共良俗而不應販售的物品。
二、限制發布供求信息的產品:
1、藥品,許可經營(藥準字號);
2、醫療器械,許可經營(藥械字號);
3、部分物理治療設備,許可經營(醫療器械注冊證、藥械字號);
4、隱形眼鏡及護理液,許可經營(醫療器械注冊證、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、藥械字號);
5、文物,僅可按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》第 50 條規定進行民間收藏文物的買賣(相關批準文件);
6、海關罰沒類物資,許可經營(相關批準文件);
7、煙花爆竹,許可經營(煙花爆竹安全生產許可證明 或 煙花爆竹銷售許可證明);
8、音像制品,許可經營(音像制品經營許可證明 及 音像制品對應編碼);
9、開鎖工具、開鎖服務,許可經營(帶有此產品或此服務經營范圍的營業執照 或 相關許可證明);
10、奧運福娃、2008奧運相關標志,使用奧林匹克標志加工的產品,許可經營(奧組委頒發的生產許可 或 許可經營證明);
11、涉及第三方知識產權的物品,如國際知名品牌服裝鞋帽、箱包、飾品、化妝品等;許可經營(品牌授權證明);
12、根據其他法律、法規禁止銷售或本網站認為違背公序良俗應限制銷售的其他商品。